我们的服务方式:
1、为客户提供一般性的法律咨询意见, 对具体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和律师函
2、担任客户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3、担任项目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草拟、修改、审查各类合同和法律文书;参与各类合同及项目的谈判、重大经济行为的法律策划,经济纠纷的非诉调解
4. 担任客户代理人,为客户提供商务及其他非诉法律服务
5. 代为诉讼或仲裁代理律师,代理客户进行诉讼或仲裁。
我们的业务流程:
我们的业务流程标准由接受业务、办理业务和总结业务三个主要环节构成,每个环节下包括不同的任务步骤,并由相应的质量监控制度予以规范。
1、接受业务环节
(1)利益冲突检索制度——我们在正式接受业务之前,首先进行利益冲突检索,避免我们律师同时为存在利益上冲突的客户提供服务。如发现客户交办的事务涉及文的在先客户,我们将立即以书面形式知会客户和在先客户的法律部门或对应的联系人。在双方均认可的情况下,我们将继续办理客户交办的事务。如客户交办的事务为针对贝格所在先客户的诉讼,我们应按照我国律师法的规定进行回避。
(2)接受业务审批、登记制度——我们将统一掌握律师接受业务的情况,以便对律师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3)服务标准告知制度——在我们与客户的委托代理合同中,对客户作出服务保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a.熟悉客户的经营范围,掌握客户经营范围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
b.与客户保持经常联系,密切关注客户经营活动所涉及法律事务的状况和动态;
c.对所办理的法律事务认真负责、周到细致,制定合法、合理和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d.对所办理法律事务的进度与结果,以书面工作报告的形式及时与客户沟通;
e.对专业性强的法律问题,由我们专业律师或专家解决;
f.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法律问题,由主办律师提交贝格所专业委员会讨论研究解决;
g.由首席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或主办律师对服务进行质量监控和负责。
2、办理业务环节
(1)首席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或主管律师负责制——每接受一件法律业务,均由合伙人、资深律师牵头作为该项业务的负责人,对业务完成的质量进行把关,如果该业务进行中出现客户投诉的问题,根据内部制度由负责人对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2)委派资深专业律师,结合整体资源提供服务——我们根据业务的专业情况,委派资深专业律师提供主办业务或配合业务的办理,以提高完成业务的质量;如涉及到不同的专业,可随时调集、组织不同领域的专家,实施层级配置、专业分工、密切协作、全面负责的综合法律服务方式。
(3)制定服务方案——每一项业务开展前,由律师为客户制定合法、高效、切实的业务实施方案,并将该方案作为律师实现服务目标的程序和步骤。在办理业务中发生情况变化,应随时调整服务方案。
(4)业务操作规范——贝格所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律师执业经验,制定各项法律业务的操作规范,要求律师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每一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分析,明确工作环节的前后衔接以及相应的考核指标,从而尽可能避免发生或减少业务质量问题。
(5)定期报告与会商制度——该制度要求贝格所律师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随时记录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内容,主动向客户报告法律服务的进度,案情变化等情况,以使客户及时了解律师工作情况,对律师服务实行监督。对于有特别要求的项目,可召开临时会议研讨。
(6)客户意见反馈制度——查明客户投诉原因,评估律师执业水平和质量,作为贝格所听取客户意见的重要渠道,主要措施如下:
a.调阅被投诉律师承办法律事务案卷;
b.向被投诉律师询问有关事项;
c.与投诉客户勾通,再次听取意见和建议;
d.处理人员草拟调查结果报告并予评估;
e.由我们向客户反馈并听取意见;
f.提出改进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7)律师服务跟踪制度——促使律师认真自觉地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a.用电子邮件、函件等方式与客户建立联系,随时了解客户对服务态度、质量的反映;
b.抽样检查律师办案的归档卷宗;
c.委派专人走访客户听取意见;
d.对给客户带来不良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总结业务环节
(1)述职报告制度——该制度要求律师不仅将办理业务结果报告给客户,还要求律师将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向客户提出,以使客户从服务中获取更多有价值的法律意见。
(2)客户满意度调查制度——该制度要求我们对律师所结案件进行事后调查,征求客户意见,不断改进律师服务质量,同时为完善我们的服务质量内控制度获取有益的信息。
我们深知:当客户将业务委托给我们,也意味着将至关重要的利益和责任一并交托,正因出于对此重要性的深刻理解,我们绝不为争取客户夸夸其谈,也绝不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和本所律师能力作出无法实现的承诺。我们的每一位律师,都会与客户保持充分沟通。客户可在随时掌握委托业务进展的前提下,向我们的工作团队提出建议和要求,本所也会定期征求意见并认真对待,务求赢得客户的满意和信赖。
满足客户的需求是我们日夜耕耘的唯一理由,勤勉敬业、审慎尽责是我们对所有客户的承诺。协助客户解决法律问题乃至取得成功,我们凭籍—
◎ 客户利益至高无上的服务宗旨,专业服务诚信先行的服务理念。
◎ 经验丰富、素质优良、恪尽职守、分工合作的律师精英团队,与国际标准和规范接轨的服务质量监控体系。
◎ 海内外紧密联系的各方合作伙伴,广泛的社会资源与坚实的外援系统形成整合优势。
◎ 先进的办公设施,现代化的信息支持系统。
◎ 恪守律师行业规则和职业操守,对中国和国际商业惯例、规则的透彻理解,对客户需求的充分了解与重视,对客户商业秘密的严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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